各学院,各处、室,直属各单位: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假日安排及学校校历安排,中秋节及国庆节放假安排如下:
一、放假时间
中秋节: 9月15日—9月17日,
国庆节:10月1日—10月9日。
二、课程安排
9月18日(周日)上9月16日(周五)的课程,中秋、国庆假期全校停课(9月17日公选课、形势与政策、健康教育等课程正常进行)。
三、工作要求
1.节日期间,各单位要根据实际情况,合理安排好各项工作,强化安全意识,加强重点部位防范。学生工作部门要对学生开展节日安全守纪教育,认真做好在校学生的管理和服务工作,并与总务处等部门协调好相关工作,切实保证在校学生的生活及日常安全。
2.放假期间学校实行校领导带班、中层干部总值班、保卫总务学生等相关部门值班的制度,加强校内巡逻和安全检查。值班人员要按时到岗,不擅自离岗,当面交接,信息畅通,确保在放假期间校园安全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