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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2017年度年收入12万元以上纳税人自行申报个人所得税的通知
        文章来源:财务处  发布时间:2018年03月22日 09:56  点击量:

        各位教职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办法(试行)的通知》规定以及大连市地方税务局通知,现将博鱼平台 - 中国有限公司2017年度年收入12万元以上纳税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申报截止日期:2018年3月31日

        二、申报范围

        2017年度年收入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不包括在中国境内无住所,且在一个纳税年度中在中国境内居住不满1年的个人),无论取得的各项所得是否已足额缴纳个人所得税,均应办理纳税申报。

        三、申报方式

        (一)网上申报(推荐方式)

        今年大连市首次推出自然人电子税务局,各位教职工可登录大连市地方税务局网站的自然人税务局进行12万元纳税申报(本年度所有收入均在系统中自动显示),操作流程如下:

        1.登录大连市地方税务局网站(www.dl-l-tax.gov.cn)

        2.进入电子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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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点击自然人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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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注册后,系统会发送手机短信告知用户名及密码,请各位老师妥善保存。

        5.登陆后,点击“我要报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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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点击“个人所得税自行申报年所得12万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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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进入后在任职单位纳税识别号栏下拉选“122102004224268293”,申报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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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直接到办税服务厅现场申报

        纳税人可在大连市地税局网站下载或到开发区地税局办税服务大厅领取《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表》,申报时应报送填写准确并附本人签名的《申报表》和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四、法律责任

        纳税人未按规定办理自行纳税申报的,税务机关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如在纳税过程中遇到任何困难和问题,请拨打12366-2纳税服务热线电话咨询座席人员。其他相关事宜请联系财务处,联系方式:87403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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