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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做好2019年暑假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
        文章来源:学校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9年07月16日 08:28  点击量:

        各部门、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政府、教育主管部门做好暑期学校安全工作要求,有效落实暑期学校各项工作责任,切实保障广大师生人身安全和学校财产安全,现就做好假期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

        学生:2019年7月20日—2019年9月1日

        教师:2019年7月20日—2019年8月26日

        二、工作安排

        1.用餐安排:7月20日—8月26日,全校师生员工可在北区食府就餐,统一使用一卡通结算。供餐时间:早餐 7:30-8:30;午餐 11:00- 12:30;晚餐 16:30-19:00。

        2.班车安排:

        白山路——学校(早7:30发车;下午3:00发车),线路:白山路-人民广场-金三角华联-高城山-学校;

        学校——白山路(早9:00发车;下午4:00发车),线路:学校-高城山-西山杨屯-二十高中-407终点站(华南)-金三角-亿达世纪城-春柳河-五一广场华联-人民广场-白山路。

        3.7月20日—8月26日期间,浴池每周一、三、五13:00-18:00营业。

        4.假期自习室安排:博学楼201、204、205、208(开放时间为8:00—15:30);图书馆辅楼三、四、五楼自习区(开放时间为6:10—21:40)。

        5.图书馆主楼普通阅览区每周三开放,开放时间为8:50—15:30;电子资源全天开放。

        6.常规业务办理安排:财务处每周三全天办公,受理支票、电汇业务;学校办公室每周三上午办公,受理证明、用印等事宜。保卫处每周三上午办公,办理户籍等事宜。

        7.学校总值班电话:87402666;保卫处值班电话:87402110;总务处值班电话:87402640。

        三、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严格落实责任。各学院、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强化政治自觉、责任自觉、行动自觉,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对广大师生人身和学校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严格履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增强做好本单位安全共工作的政治责任感和紧迫感。

        2.加强学生安全教育工作。各学院和相关部门要通过各种途径和有效载体,广泛开展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突发公共事件、网络安全等方面的安全教育,普及公共安全知识,增强学生的安全意识,提高学生的安全防范和应急避险能力。强化暑期学生求职应聘,实习事件相关安全教育,掌握师生思想动态,确保广大师生度过一个安全、健康、文明的暑假。

        3.加强校园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放假前,各单位积极组织安全隐患排查,确保不留死角、不留空挡。召开安全稳定和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有效预防和处置各类安全事故。

        4.加强暑期在校学生管理和服务工作。各学院要切实做好暑期在校学生安全管理工作。要了解掌握暑假期间离校学生地情况和去向。要对留校学生的学习、生活作出妥善安排,相关部门要提供有力服务保障。各学院适当组织开展各类文化活动,严格执行学校大型活动审批制度,凡是以学校名义举办的各种活动,需向学校办公室报告并请示学校领导,要做好各类活动突发事件预案。

        5.合理利用假期时间继续推进学校各项工作。各单位要围绕2019年学校工作要点,认真总结上半年工作,谋划下半年工作,并做好新学期开学各项准备工作,同时要按照既定工作计划推进暑期相关工作开展,不能因为放假而耽误工作进度。

        6.做好值班值守及信息报送工作。暑假期间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严禁擅离职守,确保假期校内相关工作有序运转。遇有重要紧急敏感信息或突发事件,按照有关要求立即报告,坚决杜绝迟报、谎报、漏报、瞒报。

        7.严格执行中层干部外出审批报备制度,副职干部向分管校领导请假,正职干部向书记、校长请假,并向学校办公室备案。

        附件:关于做好2019年暑假安全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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