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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2021级新生落户工作通知
        文章来源:党委保卫工作部(保卫处)  发布时间:2021年11月25日 15:47  点击量:

        各学院:

        依据湾里派出所落户要求具体工作细则如下:

        一、各学院统一收取新生的户口迁移证原件、录取通知书复印件、本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后面备注父母姓名及身份证号);迁移地址:辽宁省大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学府大街10号2021。

        二、迁移证上的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身份证号应与录取通知书及报考志愿上填写的一致;不一致的内容请到原籍派出所或招办更改并加盖校对章,否则派出所不予审核落户。

        三、研究生院报落户名单,达到法定婚龄的学生填写个人婚姻状况声明,签字按手印。

        四、12月3日前交到保卫处综合科(文科实验楼A107室,电话:87402136,韩老师),附《2021年新生落户名单统计表》2份请辅导员签字盖章,并上传电子版至邮箱:675662401@qq.com.

        党委保卫工作部(保卫处)

        2021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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